小区房屋本体各部位维护管理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旨在明确房屋本体管理的标准流程,确保维修作业严谨
执行,从而维护房屋结构及设施的良好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并保障居住者
与使用者的安全。
2. 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物业集团所管辖区域内房屋本体维护管理,包括
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建筑的本体维护。
3. 职责
3.1 维修部负责人负责本项目房屋本体的维护管理操作的监督与指导,确保
维修工作符合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3.2 维修部人员需依据本作业指导书,负责房屋本体的日常维护和具体操作
执行,确保所有维修任务均按规范完成。
4. 内容
4.1 基本要求
4.1.1 高空作业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系好安全带,戴安全帽,确保作业人
员的人身安全。
4.1.2 带电作业要做好绝缘防护措施,须在有人监护下实施,防止触电事故
的发生。
4.1.3 维修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须办理《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方可动
火,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
4.1.4 维修期间,必须对施工区域进行围挡隔离,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成品
同时设置警示标志。直至维修结束,围挡隔离措施需始终保持安全有效,以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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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伤害。维修过程中对业主正常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要提前 3 天发出书面
通知,将影响范围在楼宇大堂等处进行公示,以减少对业主生活的影响。
4.1.5 在出现狂风、暴雨天气时,维修部需加强对房屋本体的巡查,主要巡
查外墙饰面、外墙石材、屋面西瓦、单元门窗及附属构配件的稳定情况,有无
安全隐患,天面、墙体有无渗漏水情况,天面排水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不能立即处理的须立即向维修部负责人报告,确保房屋结构的安全。
4.1.6 维修工作旨在全面恢复使用功能并兼顾美观效果,维修结束后,维修
部负责人需亲临现场进行 验收 ,并在《公 共 区域设 备 设施巡查 记录 表》 上签字
确 认 ,确保维修 质量达 标。
4.2 房屋本体巡查管理
4.2.1 维修部人员对房屋本体设施 每月 至少巡查 一次 ,做好巡查 记录 ,所发
现 问题详细记录 在《公 共 区域设 备 设施巡查 记录 表》内,以 便 及时发现并处理
问题 。
4.2.2 巡查中发现的 问题 及时报告维修部负责人安排维修。楼宇管理员、 秩
序 维护员在 每 日巡查时应 注意 所巡查范围内的公 共 设施状态,如发现设施 损坏
故障,须报物业 服 务中 心 前 台录入 报修系 统 ,确保 问题得到 及时 解决 。
4.3 房屋本体维修
4.3.1 维修部 接到 维修工作单后,及时 派 人查 看 现场,需要使用 库 房材 料 的
填写 出 库 单, 然 后 凭 出 库 单 到库 房 领料 ,修复处理, 小 修不 得超 过 24 小 时,并
在工作单 上 如实做好维修 记录 ,在《维修 台账 》 上登记 , 交 维修部负责人 签字
后, 统一交服 务中 心 前 台销 单, 每月 将维修工作单做好 存档 ,确保维修工作的
可 追溯性 。
4.3.2 如不能修复处理的应报告维修部负责人,并 说 明 原因 , 由 维修部负责
人按实 际 情况进行处理 或 向物业 服 务中 心 负责人报告,确保 问题得到妥善 处理。
4.3.3 维修部 自 查 问题 维修时,需 统一到 物业 服 务中 心 前 台 报修, 录入 报修
系 统 后依据维修工作单 领料 维修,确保维修工作的规范 性 。
4.3.4 房屋本体设施 存 在安全隐患的,维修部需立即 整改 , 消除 隐患,如 超
过 24 小 时 仍未解决 ,应向物业 服 务中 心 负责人 汇 报,确保居住和使用安全。
4.3.5 所有维修均要做好《维修 台账 》, 台账 内 容 包 含 维修内 容 、维修工作
单 号 、维修 起 止时间、维修物 料 及其 数量 、维修人员、 验收 人员 签字 ,维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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