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中的高危作业
一、设备检修中电气作业
1.检修场所用电,必须有计划设置电源点(配电箱),不得任意拆用生产车间
原来的电气设备的电源。如必须拆用,应经生产车间和电气车间负责人批准后,
由电工拆接,才能使用。检修用的临时配电箱,应坚固、严密,有防水、防雨
设施。箱门上涂有红色“电”符号和文字的警告标志。要有专人负责,并加锁。
2.检修场所内所有的电气设备开关(除检修用电和照明外),必须挂“停车检
修,严禁合闸”标志。
3.临时电源线的架接,或接用电焊机、水泵、电机、临时照明等一切临时电源,
必须填写临时用电作业票,经检修现场负责人和电气车间负责人批准同意后,
由电工进行架接。
——在易燃易爆岗位进行检修时,装设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开关,应符合防
爆规定。
——临时电线的绝缘必须良好,架设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需架空,
在室内离地不应低于 2.5m,室外不低于 3.5m,横过马路时不低于 5m。送电
前应测量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送电。
——临时电器设备和电源线,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4.各种电气安全用具(护具)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应有专人保管,放在指
定地点,防止受潮或受酸碱腐蚀。
5.电焊机、水泵等电动机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
须按要求合理选用。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工具。如使用Ⅰ类工具,必须与漏电
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同时使用。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作业,必须使用
Ⅱ类或Ⅲ类工具。如在金属容器和管道内作业,必须使用Ⅲ类工具。各类工具
在使用前都要认真检查。
6.室外临时安装的机电设备及电源开关,均应设有防雨设施和照明。
7.电气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专业
检修人员(或单位)负责检修。
8.检修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停、送电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9.不准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检修,必须办理带电作业证、经主管电气的工程
技术人员和检修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确认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后,在有监护的情
况下方可进行。
10.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机电设备检修时,还需办理停电联系手续。切断电源
后,并在开关把手上悬挂“停车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二、设备检修中拆除作业
1.检修前应对需要拆除的设备或装置制订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方案由检修
负责人组织制订,经生产技术部门确认后,由主管厂长审批。
2.根据审批方案的要求,分别到有关部门办理动火、动土、 起重 、 高处 等作业
许 可证(票)。
3.组织拆除作业人员 学习 拆除方案和安全作业的各 项 规定。
4.拆除作业应指定专人 统 一指 挥 和监 督 下进行。
5. 若采 用爆 破法 时,应按爆 破 有关安全规定进行。
6.拆除作业前必 面将 水、电、 汽 、气源切断。
7.拆除作业的安全措施 :
——在 脚 手架、 跳板 、 平台 上作业时,不得 多 人 聚集 , 以 防 塌落 。
——在 高处 拆除的 物体 ,不得 向 下 乱抛 、 乱扔 ,要 采 用 溜槽 下 滑 或 其他 方 法运
送。
——拆除下来的 材料 ,不得 堆积 在 平台 、 楼板 、 脚 手架和 跳板 上,要及时 运走 。
——在 高处 作业时,拆除工具应 妥善 保管,严防 掉落 。
——拆除工程 周围 ,应设置路 障 、警告标志,禁止车 辆 和人员 通 行。必要时设
专人监 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