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构)筑物
序号
检查项
备注
1.
配电室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他部分不应低于三级。当配电室与其他场所
毗邻时,门的耐火等级应按两者中耐火等级高的确定。
2.
配电室长度超过 7m 时,应设 2 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两端。当配电室双层布置时,楼上
配电室的出口应至少设一个通向该层走廊或室外的安全出口。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
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
3.
配电室的顶棚、墙面及地面的建筑装修,应使用不易积灰和不易起灰的材料;顶棚不应抹灰。
4.
配电室内的电缆沟,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配电室的地面宜高出本层地面 50mm 或设置防水
门槛。
“配电室的地面宜高出本
层地面 50mm 或设置防水
门槛”,是为了防止配电
室外少量的水进入。
序号
检查项
备注
5.
当严寒地区冬季室温影响设备正常工作时,配电室应采暖。夏热地区的配电室,还应根据地区
气候情况采取隔热、通风或空调等降温措施。有人值班的配电室,宜采用自然采光。在值班人
员休息间内宜设给水、排水设施。附近无厕所时宜设厕所。
6.
位于地下室和楼层内的配电室,应设设备运输通道,并应设有通风和照明设施。
7.
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
罩,其防护等级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 规定的 IP3X 级。
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尚应采取防止雨、雪飘入的措施。
IP3×级防护标准是能防
止直径大于 2.5mm 的固体
异物进入。
8.
配电室不宜设在建筑物地下室最底层。设在地下室最底层时,应采取防止水进入配电室内的措
施。
9.
配电室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不应有其他的管道通过。室内水、汽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和中
间接头;水、汽管道与散热器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并应做等电位 联结 。配电 屏 上、下 方 及电缆
序号
检查项
备注
沟内不应 敷 设水、汽管道。
二、 环境
序号
检查项
备注
1.
配电室的位置应 靠 近用电 负荷 中 心 ,设置在 尘埃 少、 腐蚀介质 少、 周围环境干燥 和无 剧烈振 动
的场所,并宜 留 有 发展余 地。
2.
一 般条 件下,用电 产品 的 周围 应 留 有 足够 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 且 不应 堆放 易 燃 、易 爆 和 腐
蚀性 物 品 。
3.
应在配电 箱 上 张贴 “当 心触 电”的安全 警示 标 志 。
三、配电设备布置
序号
检查项
备注
1.
落 地 式 配电 箱 的底部应 抬 高,高出地面的高度室内不应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