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热水锅炉房操作及运行管理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规范燃气热水锅炉房设备及系统的操作运行管理,保障其正常、安全
稳定运行。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管辖区域内燃气热水锅炉房设备及系统的操作、运行及
管理。
3. 职责
3.1 维修部负责人负责指导和监督燃气热水锅炉房设备及系统的操作运行管
理。
3.2 司炉工负责燃气热水锅炉房设备的操作,以及紧急情况处置、日常维护
保养、燃料管理、巡检记录等工作。
4. 内容
4.1 基本要求
4.1.1 建立燃气热水锅炉房设备设施台账,包括燃气热水锅炉、循环水泵、
补水定压膨胀设备、水处理设备、配电控制设备等,对系统资料进行存档(如
随机安装使用说明书、锅炉房供热系统全套图纸)。
4.1.2 需现场悬挂核心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可使用复印件)、张贴锅炉房
热力系统图(系统图上各个设备、阀门、开关等应标注编号,且与现场挂牌指
示完全一致)。
4.1.3 司炉工属特种作业工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及安全培
训,熟悉并掌握锅炉的性能,构造,操作及保养,安全技术和方法,经考试合
格,取得司炉工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切实执行《锅炉安全技术监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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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在运行管理过程中,确保锅炉设备的安全、经济、高效运行。
4.1.4 司炉工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恪守劳动纪律,并时刻严密监视锅炉各项参数的变化,严禁擅离岗位或从事与
锅炉操作无关的活动。
4.1.5 司炉工对有违章作业的领导指示有责任提出意见,严重违反法规的指
令有权拒绝执行。
4.1.6 司炉工需根据室内温度和外界天气变化,适时调节锅炉温度,并按照
运行记录表的要求,准确记录开机前、停机前及每两 小 时的运行情况。
4.1.7 司炉工必须 坚 守岗位,严密监控各种 仪 表的指示,并 认真 、准确 地填
写 运行记录及 相 关记 载 。调 整 监视水位、压力、温度等,保持 最佳 运行 状态 。
4.1.8 在锅炉运行中 若 出现 危 及安全的情况,如 超 压、 缺 水、 爆 管等,应立
即 按照应急 预案采 取紧急 措 施,如停 止 锅炉运行、切 断 燃料供应、关 闭 进水阀
门等,并立 即通知相 关人员 启 动应急 预案 。 同 时,必须立 即报告 维修部负责人,
确保事 故 得 到 及时处理,严禁 瞒报 或 漏报 。
4.1.9 保障能 源 供应,并及时记录燃料使用情况。
4.1.10 对锅炉房按设备房管理 模式 进行管理,制度上 墙 ,设备、阀门开关、
管 道流向 标 识 明确, 卫生清洁 , 消防 设施 齐 备。
4.1.11 锅炉房及维修部 办 公室 醒目 张贴 报 修电 话 及安装 单 位、 主 要设备 厂
家名单 及其 联 系方 式 。
4.2 锅炉操作(参照安装使用说明书)
4.2.1 启动前检查
4.2.1.1 确保所有关 键 设备,包括锅炉 本体 、燃 烧器 、 给 水泵及各个阀门等,
均 处于 良好状态 。
4.2.1.2 确 认 电 源 电压稳定在 额 定 值 的 ±10% 范 围 内。
4.2.1.3 水系统、燃料系统、 送风 系统、排 烟 系统等所有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4.2.1.4 锅炉 本体仪 表正常,各 仪 表指示在正常范 围 内。
4.2.1.5 燃气压力 满足 要求。
4.2.1.6 压力及温度,水 箱 水位无 异 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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