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
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2 、危险性分析
2.1 项目概况
(略)
2.2 危险源情况
根据从事工程的项目特点,所承接的项目主要有机械设备、电
气焊、高空作业等工程施工。可发生和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安全事
故有高空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
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
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职责
( 1 )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
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成员分别由商务经理、生产经理、
项目书记、总工程师、机电经理组成。安监部长是应急救援第一执
行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
( 2 )生产经理是坍塌事故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机电经理是触
电事故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现场经理是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坠落事
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火灾及爆炸事故、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第二负责人,分别负责相应事故救援组织工作的
配合工作和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3.2 应急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 1 )抢险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安全总监、现场经
理、机电经理、项目工程师和项目班子及分包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
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 2 )安全保卫组:组长由项目书记担任,成员由项目行政部、
经警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
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
安全。
( 3 )后勤保障部:组长由项目书记担任,成员由项目物资部、
行政部、合约部、食堂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
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 4 )医疗救护组:组长由项目卫生所医生组成,成员由卫生所
护士、救护车队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等工作。
( 5 )善后处理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领导班子
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
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 6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公司责任部门领导担任,
成员有项目安全部长,公司相关部门,公司有关技术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图纸的测绘,查明事故
原因,确定事件的性质,提出应对措施,如确定为事故,提出对事
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4 、预防与预警
4.1 预防
4.1.1 预防高处坠落的预防措施
( 1 )加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教 育 ,强 化管 理安全防护 用品 的 使
用 。
( 2 )重点部位项目, 严格 执行安全 管 理专业人员 旁站 监 督 制 度 。
( 3 ) 随 施工进 度 ,及时完善 各 项安全防护设施, 各类竖井 安全
门 栏必须 设制警 示牌 。
( 4 ) 各类 脚手架及 垂直运输 设备 搭 设、安 装 完 毕 后, 未 经 验收
禁 止 使用 。
( 5 )安全专业人员,加强安全防护设施 巡 查,发现 隐患 及时落
实解决。
4.1.2 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各 施工现场应根据 各 自进行的施工工程的具体的情况制定方案,
建立各 项 消 防安全制 度 和安全施工的 各 项 操 作 规 程。
( 1 )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 消 防保卫方案, 建立健 全 各 项 消
防安全制 度 , 严格遵守各 项 操 作 规 程。
( 2 )在工程场地 内不得存放油漆 、 稀料 等 易燃易 爆物 品 。
( 3 )施工单位 不得 在工程 内 设 置 调 料间 , 不得 在工程 内 进行 油
漆 的调配。
( 4 )工程场地 内严禁吸烟 , 使用各种 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 证并
设专人监护。
( 5 )作业现场要配备 充足 的 消 防器材。
( 6 )施工 期间 工程 内使用各种 明火作业应 得到 施工单位项目经
理部 消 防保卫部门的 批准 , 并且 要配备 充足灭 火材 料 和 消 防器材。
( 7 ) 严禁 在施工工程现场 内存放氧 气 瓶 、 乙炔瓶 。
( 8 )施工作业时 氧 气 瓶 、 乙炔瓶 要与动火点保持 10 米 的 距离 ,
氧 气 瓶 与 乙炔瓶 的 距离 应保持 5 米以上 。
( 9 )进行电、气焊作业要 取得 动火 证 , 并 设专人 看管 ,施工现
场要配 置充足 的 消 防器材。
( 10 )作业人员 必须 持 上岗证 , 到 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处 办 理
动火 证 , 并按 要 求 对作业 区域易燃易 爆物进行 清 理,对有可 能飞溅
下落火 花 的 孔洞采取 措施进行 封堵 。
4.1.3 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 1 ) 坚 持电气专业人员持 证上岗 ,非电气专业人员 不准 进行任
何 电气部件的 更换或 维 修 。
( 2 ) 建立临 时 用 电 检 查制 度 , 按临 时 用 电 管 理 规 定对现场的 各
种线路 和设施进行 检 查和 不 定 期抽 查, 并将检 查、 抽 查记 录存档 。
( 3 ) 检 查和 操 作人员 必须按规 定 穿戴绝缘胶鞋 、 绝缘 手 套 ; 必
须使用 电工专 用绝缘 工具。
( 4 ) 临 时配电 线路必须按规范 架设,架空 线必须 从 采用绝缘 导
线 , 不得采用塑胶软线 , 不得 成 束 架空 敷 设, 不得沿 地 面 明 敷 。
( 5 )施工现场 临 时 用 电的架设和 使用必须符 合 《 施工现场 临 时
用 电安全技术 规范》 ( jgj46-88 )的 规 定。
( 6 )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 线路 保持安全 距离 。 达不到
规 定的 最 小 距离 时, 必须采用 可 靠 的防护措施。
( 7 )配电 系统必须 实行分 级 配电。现场 内 所有电 闸箱 的 内 部设
置必须符 合有关 规 定, 箱内 电器 必须 可 靠 、完好,其 选 型、定 值 要
符 合有关 规 定,开关电器应 标 明 用途 。电 闸箱内 电器 系统需统 一 样
式 , 统 一配 置 , 箱 体 统 一 刷涂桔黄色 , 并按规 定设 置围栏 和防护 棚 ,
流 动 箱 与 上 一 级 电 闸箱 的 连 接, 采用外搽连 接方 式 (所有电 箱必须
使用 定点 厂 家的 认 定产 品 )。
( 8 )工地所有配电 箱都 要 标 明 箱 的 名称 、 控 制的 各线路称谓 、
编 号 、 用途 等。
( 9 )应保持配电 线路 及配电 箱 和开关 箱内 电 缆 、导 线 对地 绝缘
良 好, 不得 有 破 损、 硬 伤、 带 电 梯裸露 、电 线 受 挤压 、 腐蚀 、 漏 电
等 隐患 , 以 防 突然 出事。
( 10 ) 独立 的配电 系统必须采用三 相 五线 制的接 零 保护 系统 ,
非 独立系统 可根据现场的实 际 情况 采取 相应的接 零或 接地保护方 式 。
各种 电气设备和电 力 施工机械的金属 外壳 、金属 支 架和 底座必须按
规 定 采取 可 靠 的接 零或 接地保护。
( 11 )在 采取 接地和接 零 保护方 式 的 同 时, 必须 设 两级漏 电保
护 装置 ,实行分 级 保护, 形 成完 整 的保护 系统 。 漏 电保护 装置 的 选
择 应 符 合 规 定。
( 12 )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 能 确保现场的 照 明 不中断 ,
配电 箱内 的动 力 开关与 照 明开关 必须 分开 使用 。
( 13 )开关 箱 应由分配电 箱 配电。 注 意一 个 开关 控 制 两台以上
的 用 电设备 不 可一 闸多用 , 每台 设备应由 各 自开关 箱 , 严禁 一 个 开
关 控 制 两台以上 的 用 电设备( 含插座 ), 以 保 证 安全。
( 14 )配电 箱 及开关 箱 的 周围 应有 两 人 同 时工作的 足够 空 间 和
通 道 , 不 要在 箱旁堆放建筑 材 料 和 杂 物。
( 15 ) 各种 高大设施 必须按规 定 装 设 避雷装置 。
( 16 )分配电 箱 与开关 箱 的 距离不得超过 30 米 ;开关 箱 与 它
所 控 制的电气设备相 聚不得超过 3 米 。
( 17 )电动工具的 使用 应 符 合 国 家 标准 的有关 规 定。工具的电
源 线 、 插头 和 插座 应完好,电源 线不得 任意接长和调 换 ,工具的 外
绝缘 应完好 无 损,维 修 和保 管 有专人负责。
( 18 )施工现场的 照 明一 般采用 220v 电源 照 明, 结 构施工时,
应在 顶板 施工 中 预 埋管 , 临 时 照 明和动 力 电源应 穿管布线 , 必须按
规 定 装 设 灯 具, 并 在电源一 侧 加 装漏 电保护器。
( 19 )电焊机应单 独 设开关。电焊机 外壳 应做接 零或 接地保护。
施工现场 内使用 的所有电焊机 必须 加 装 电焊机触电保护器。接 线 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