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与操作

2025年1月1611:13:39发布者:哈哈你好 21 views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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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与操作

易着火的物质一般有:醇类、醚类、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氧

化碳,磷、过氧化钠、钾,钠、镁、碳化钙等。

使用易燃物品安全规则

1.不许将易着火的物质放置在试验地区附近。

2.使用在蒸馏或升华时易着火的物质应注意:

① 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容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

围也不应有明火;

② 试验仪器应严密不漏气;

③ 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 80~100mm);

④ 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⑤ 工作时要戴上护目镜。

3.在试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总量不许超过 3kg,每种不得

超过 lkg.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贮放地点。

4. 遇水着火的物质(如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做完试验后禁

止丢人废液桶内。凡能引起着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

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5.一且发生着火事故,首先应撤出一切热源,关闭煤气、

乙炔气,天然气阀门和电门,通知消防部门,及时用砂子和石棉布整

住着火地点或用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

不许用水灭火。

6.在进行加热、蒸馏及其它有关用火的工作时,要有专人负责管

理,工作完后即关掉热源。

7.易燃物,尤其是暑挥发的易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溶器内,

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8.易着火的物质有:醇类、醚类、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氧

化碳,磷、过氧化钠、钾,钠、镁、碳化钙等。

9.做蒸馏提纯或蒸馏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则每次蒸馏物的

数量不得超过 l00ml,附近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10. 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 本制度规定 易燃易爆物品的装 、贮存、 用的安全管理要

本制度 公司 单位 、贮存 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

理。

2 引用 标准 《危险 点安全管理制度

3 术语 3.1 材料 气中 受到 或高 作用时,能 即起火

,且火源 移走 仍继续 的材料。

3.2 易燃液 小于 或等 45 的液

3.3 可燃液 大于 45 的液

3.4 挥发出的蒸气与 形成混合 物,遇火源能 够闪 燃的

最低温 度。

3.5 可燃蒸气、气 粉尘 组成 混合 物遇火源即

能发生爆 最低浓 度。

4 易燃易爆品 危险

28 的液 体为 甲类, 28 ℃<闪 60 的液 和易燃 危险

固体为 乙类, 60 的可燃液 和可燃 固体为 丙类。

4.1 公司 常用的易燃易爆品如下:

4.1.1 甲类 a. 石油醚 60-90 )―闪 -21.7 b. 石油醚 90-

120 )―闪 -21.7 c. ―闪 4.44 . 甲醇 ―闪 11 e.

丙醇 ―闪 11.67 f. 无水甲醇 ―闪 12 g. 烷―闪

13 h. 丙酮 20

4.1.2 乙类 a. 酸酐―闪 49.4 b. 铝粉―粉尘 炸浓

35--301g/m3

4.1.3 丙类 a. 三氟 乙醚 ―闪 63.9 b. 二乙醇 胺―闪 146

c. 苯二甲 酰氯―闪 280

4.2 对于 各类物品,应 根据 其易燃易爆 危险 性的 特征采 取措施,加

管理。

4.3 甲、乙 类物品是本 公司 产所 用物品安全管理的 点, 对于

运输 、装 现场 按《危险 点安全管理制度 进行管理。

5 卸运输

5.1 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事先进行严密检查,发 容器和

损坏 、不 牢固 漏时,必须进行 装或 取其它安全措施后,方

可装

5.2 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和其它可燃物品 混合

5.3 互相接触 容易引起燃 ,爆 的物品不得 混合

5.4 受阳光照射 后容易发生燃 、爆 的物品,装 时应 取防止

阳光照射 的措施。

5.5 遇水燃 的物品,装 时应 取防水的措施。

5.6 过易燃易爆物品的 运载 ,应 彻底清 遗留 物。

5.7 易燃易爆物品 区的汽 ,应 按库 区要 安装汽 车排 气管

星熄 火器。

5.8 载运 易燃易爆物品的 车辆 ,不得同时 载客

5.9 易燃易爆物品时,应 轻搬 放、防止 撞击 摩擦 翻滚

重压 倾倒

5.10 严禁随 身携带 易燃易爆物品 搭乘公共交 通工 或将易燃易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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