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86 条)
(一)劳动纪律(7 条)
1. 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2. 串岗、脱岗、睡岗,在岗期间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
3. 未经批准私自顶岗、换岗。
4. 上班迟到、早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5. 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施工现场。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或
穿戴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或罐区。
6. 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7. 主要负责人长期脱岗不履职。
(二)工艺纪律(17 条)
8.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报告和处理。
9. 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未签名。
10. 对出现的工艺报警未及时处置和记录。
11. 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清楚或不熟悉工艺控制指标和操作规程。
12. 改进工艺或操作程序,未进行安全评估。
13. 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易爆物料的加料、压料操作。
14. 常压贮槽带压使用;带压开启反应釜、容器盖子。
15. 在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内进行工艺操作。
16. 采用氮封或输送物料时,氮气管道未设置止回阀,存在高压串低压的风险 。
17. 离心机分离可燃有机溶剂时,未采取氮气保护措施。
18. 操作中遇到突发异常情况时不及时报告,擅自变更操作。
19. 外来人员代替本岗位人员操作。
20. 现场盲板未编号和挂牌。
21. 取样完毕未及时关闭取样阀。
22. 危险化学品装卸、罐区脱水(切水、切碱等)时操作人员离开现场。
23. 未经许可擅自修改 DCS 系统、安全仪表系统中相关工艺指标、报警和联
锁参数 。
24. 启动皮带输送机前,没有检查确认、没有启动警告铃。
(三)其他纪律(26 条)
25. 在易燃易爆区域用汽油、易挥发溶剂 擦洗 设 备 、 衣 物、工 具 及 地面 等。
26. 在易燃易爆区域用 黑色金属 等易产生 火花 的工 具敲打 、 撞击 和作 业 。
27. 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 非防 爆 通讯 、 照明 器 材 、 非防 爆工 具 等。
28. 擅自 停 用可燃、有 毒 、 火灾声光 报警系统和安全联锁系统。
29. 擅自关闭或 调整视频监 控设施或关闭 各类 报警 声音 。
30. 堵塞消防通 道及 随意挪 用或 损坏消防 设施。
31. 未按规定检查 维 护应 急防 护设施、器 材 。
32. 不 能正 确熟 练 使用应 急防 护装 备 、器 材 。
33. 不佩戴 专 用 防 护用品( 具 )从事有 毒 、有 害 、 腐蚀 等 介质 和 窒息环境下 的
危险作 业 。
34. 不按规定静电接 地 进行危险化学品 车 ( 船 )装卸作 业 。
35. 转 动设 备 未 停 机、带电设 备 未 停 电进行检 维 修。
36. 车辆 进入生产区域未安装 阻火 器或 车辆 进入生产区域 超速 行 驶 。
37. 管理人员 违章 指挥、 强令冒 险作 业 。
38. 未 为 从 业 人员 配备适 用有 效 的 个 体 防 护用品。
39. 现场未设置或 者缺少 禁止、警告、指 令 、 提示 等安全标 志 。
40. 无 故 不参加安全 培训 、班 组 安全 活 动。
41. 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或 组织 开 展 安全检查。
42. 设 备 、工艺变更后,没有及时修 订 制 度 、规程。
43. 未按 国家 标准分区分 类储 存危险化学品, 超量 、 超 品 种储 存危险化学品,
相 互 禁 配 物 质混放混 存。
44. 危险化学品 灌 装时 超过核 定装 载量 。
45. 危险化学品装卸作 业 前, 车轮 未 固 定, 车钥匙 未交岗位人员保管。
46. 液 化 石 油气、 液氨 或 液氯 等的 实瓶露天堆放 。
47. 危险化学品 仓库 物品存 放 时,顶 距 、 灯距 、 墙距 、 柱距 、 垛距“五距” 不 符
合 要求。
48. 员工 “三级” 安全 教育 低 于 72 学时。
49. 员工 “三级“ 安全 教育 、 承包商 员工入 厂 安全 教育考试卷 未批改或批改不认
真 , 随意给 分。
50. 未按规定参加 “三级” 安全 教育培训 或未经岗位 技能培训考核合格 。
(四)特殊作业(36 条)
51. 未按规定 办 理动 火 、进入 受 限空间等 特殊 作 业 许可 证 。
52. 动 火 、进入 受 限空间作 业 等 特殊 作 业 前未开 展 风险 识别 。
53. 特殊 作 业 安全作 业证 有 缺漏项 , 超过 规定有 效 期,签批人不 符合 要求,签
批时间未填写到分 钟 , 提 前 审 批作 业 许可 证 。
54. 动 火 、进入 受 限空间作 业部 位与生产系统采用关闭阀 门实 施 隔 离、 隔绝 ,
未采取加装盲板或 断 开 一段 管道的 隔 离措施。
55. 未进行动 火 安全分 析 或分 析结果 不 合格 进行作 业 。
56. 进入 受 限空间作 业 前,未分 析 可燃气体 浓度 、 氧含量 、有 毒 气体 浓度 。
57. 动 火 和进入 受 限空间中 断 作 业超过 1 小 时后未 重新 进行安全分 析 。
58. 采样分 析部 位与动 火 作 业部 位不 一致 ,采样检 测点 没有代表 性 。
59. 受 限空间未设置安全警 示 或采取 硬隔 离措施。
60. 同一 作 业涉 及动 火 、进入 受 限空间、盲板 抽堵 、高处作 业 、 吊 装、 临 时用
电、动 土 、 断路 中的 两种 或 两种以 上时 , 未按规定 同 时 办 理相应的作 业审 批手
续。
61. 动 火 、进入 受 限空间作 业 安全措施未确认 落实 或安全措施 由同一 人确认签
字 。
62. 动 火 、进入 受 限空间作 业 现场未设 专 人 监 护。
63. 一级 、 特级 动 火 作 业 未 做 到 “一票一 录 像” 。
64. 动 火 人未 持 有 效特种 作 业资格证 。
65. 降级办 理或签批动 火 安全作 业证 。
66. 动 火 作 业 未 做 到 “一点 (处) 一证一 人 ” ,未经许可,擅自变更作 业范围 。
67. 动 火 、进入 受 限空间等 特殊 作 业 未进行完工 验收 签 字 。
68. 动 火 、进入 受 限空间等 特殊 作 业 安全作 业证 上填写的作 业 人员与现场 实际
作 业 人员不 一致 。
69. 氧 气、 乙炔 气 瓶 无 防震圈 、 瓶 帽等安全 附件 , 乙炔 气 瓶 未安装回 火 器。 氧
气、 乙炔 气管道 老 化、 皲裂 。
70. 受 限空间 照明 电压 大于 36 V ,在 潮湿 容器、 狭小 容器内作 业 电压 大于
12 V 。
71. 在 受 限空间内进行清 扫 和检修时,没有 紧急逃 生设施或措施。
72. 釜内检修时,没有切 断 电 源并拴 挂 “ 有人检修、禁止 合闸” 的警 示 牌。
73. 高处作 业 未系安全带,安全带未 做 到 “ 高挂低用 ” 。
74. 使用未经 验收合格 的 脚 手 架 , 脚 手板未 绑扎牢固 。
75. 高处作 业抛掷材 料、工 具 及 其他杂 物。
76. 擅自 拆 改 脚 手 架 、 钢格 板、护 栏 、盖板、 防 护 网 等 防 护设施。
77. 使用未安装 漏 电保护器装置的电气设 备 、电动工 具 。
78. 火灾 爆炸危险场 所 未使用相应 防 爆等 级 的电 源 及电气 元件 。
79. 使用不 合格 的 绝缘 工 具 和 专 用 防 护器 具 进行电气操作和作 业 。
80. 现场 临 时用电 配 电 盘 、 箱 没有电压标 识 和危险标 识 ,没有 防雨 措施, 盘 、
箱 、 门 不 能牢靠 关闭或未上锁。
81. 超过 安全电压的手 持式 、 移 动 式 电动工器 具 未 逐个配 置 漏 电保护器和电 源
开关, 做 到 “一 机 一闸一 保护 ” 。
82. 起重 机 械吊钩缺少防钢丝绳 脱 落 装置。
83. 起重吊 装作 业 存在 违 反 “十 不 吊” 的行 为 。
84. 利 用管道、管 架 、电 杆 、机电设 备 等作 吊 装 锚 点 。
85. 吊 装现场未设置安全警 戒 标 志 或 拉 设警 戒 绳 ,没有 专 人 监 护。
86. 施工、检修工机 具 存在 缺 陷 或隐患,未 粘贴 检查 合格证 。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108 条)
(一)工艺专业(27 条)
87. 温 度 、压 力 、 液 位等 超 控制指标 运 行。
88. 设定的工艺指标、报警 值 、联锁 值 等不 符合 工艺控制要求。
89. 内 浮 顶罐低 液 位报警或联锁设定 值 低 于 浮 盘 支撑 的高 度 ,存在 浮 盘落 底 的
风险。
90. 重大 危险 源 未 配备 温 度 、压 力 、 液 位、 流 量 、 组 份 等 信 息 的不间 断 采 集 和
监测 系统,不 具备 信 息 远传 、 连 续记录、事 故 预 警、 信 息 存 储 等 功 能 。 信 息
储 存时间 少于 1 个 月 。
91. 反应设 备 、 储 罐等未按规定要求设置 温 度 、压 力 、 液 位现场指 示 。
92. 紧急 切 断 设施的 旁 路 没有采取管控措施, 紧急 切 断 设施未 投 用或使用 旁 路 。
93. 同一 可燃 液 体 储 罐未 配备两种 不 同类别 的 液 位检 测 仪表。
94. 涉 及 重点监 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 实 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 实 现 紧急停
车 功 能 ,装 备 的自动化控制系统、 紧急停车 系统未 投 入 正 常使用。
95. 不 同 的工艺 尾 气或物料 排 入 同一 尾 气 收 集 或处理系统,未进行风险分 析 。
96. 使用 多 个 化学品 储 罐 尾 气联 通 回 收 系统的,未经安全 论 证合格 。
97. 使用 淘汰 落 后安全 技 术 工艺、设 备 目 录 列 出的工艺、设 备 。
98. 装置可 能 引 起火灾 、爆炸等 严 重 事 故 的 部 位未设置 超 温 、 超 压等检 测 仪表、
声光 报警、 泄 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99. 在 非正 常 条 件下 ,可 能超 压的设 备 或管道未设置可 靠 的安全 泄 压措施或安
全 泄 压设施不完 好 。
100. 较 高 浓度环氧乙 烷 设 备 的安全阀前未设爆 破片 。爆 破片 入 口 管道未设氮
封, 且 安全阀的出 口 管道未 充 氮。
101. 氨 的安全阀 排 放 气未经安全处理 直 接 放 空。
102. 火 炬 系统的 能 力 不 能 满足 装置事 故 状态 下 的安全 泄 放 ,未设置长 明灯 ,
没有可 靠 的 点火 系统及燃料气 源 ,未设置可 靠 的 防 回 火 设施, 火 炬 气的分 液 、
排凝 不 符合 要求。
103. 操作 室 没有工艺 卡片 或工艺 卡片 未定期修 订 。
104.安全联锁不完 好 或未 正 常 投 用。
105. 摘除 联锁没有 审 批手续, 摘除 期间未采取安全措施。
106. 因 物料爆 聚 、分 解造成 超 温 、 超 压,可 能 引 起火灾 、爆炸的反应设 备 未
设报警 信 号和 泄 压 排 放 设施, 以 及自动或手动 遥 控的 紧急 切 断 进料设施。
107. 有氮气保护设施的 储 罐,氮封系统不完 好 或未 投 用,没有事 故 泄 压设 备 。
108. 丙烯 、 丙烷 、 混合 C4、 抽 余 C4 及 液 化 石 油气的 球形 储 罐、全压 力 式液
化 烃 储 罐未设置 防 泄 漏 注 水措施, 注 水压 力 、 注 水 方 式 不 符合 要求。
109. 液 体、低 热值 可燃气体、 含氧 气或 卤 元 素 及 其 化 合 物的可燃气体、 毒性
为 极 度 和高 度 危 害 的可燃气体、 惰 性 气体、 酸 性 气体及 其他腐蚀性 气体未设
独立 的 排 放 系统或处理 排 放 系统。
110. 液 化 烃 、 液氨 等 储 罐的 储 存系数 超过 0.9 。
111. 生产或 储 存不 稳 定的 烯烃 、 二烯烃 等物 质 时未采取 防 止生产 过氧 化物、
自 聚 物的措施。
112. 用易产生静电的 塑 料管道输送易燃易爆有机溶剂及物料。
113. 操作规程、应 急 预案 等未发 放 到岗位。
(二)设备专业(37 条)
114. 安全阀、爆 破片 等安全 附件 未 正 常 投 用,安全阀、爆 破片 等手阀未常开
并 铅 封。
115. 压 力 容器和压 力 管道的安全 附件 ( 含 压 力 表、 温 度 计 、 液面 计 、安全阀、
爆 破片 )不 齐 全、完 好 、未按期 校 验 、未在有 效 期内。
116. 压 力 容器、压 力 管道的本体、 基础 、 紧固件 、外 观 、静电接 地 等不完 好 。
117. 泄 爆 泄 压装置、设施的出 口朝向 人员易到 达 的位置。 涉 及可燃或有 毒介
质 的安全阀、爆 破片 出 口 设在 室 内。
118. 可燃气体 直 接 向 大 气 排 放 的 排 气 筒 、 放 空管的高 度 不 符合 规 范 要求。
119. 可燃气体、可燃 液 体设 备 的安全阀出 口 未 连 接 至 适 宜 的设施或系统。
120. 可燃气体压缩机、 液 化 烃 、可燃 液 体 泵 使用皮带 传 动。
121. 转 动设 备 的 转 动 部 位没有可 靠 的安全 防 护装置。
122. 在设 备 和管 线 的 排 放 口 、采样 口 等 排 放部 位,未采取加装盲板、 丝堵 、
管帽、 双 阀等措施。
123. 机 泵润滑 不 符合“五 定 ” 、 “三级过 滤 ” 要求,油 视 镜 有 渗 油现 象 ,油位 线
不清楚、油 杯 缺 油。
124. 生产装置、 储 存设施存在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
125. 未按 国家 标准规定设置 泄 漏 物料 收 集 装置和对 泄 漏 物料进行 妥善 处置。
126. 重点防火 、 防 爆作 业 区的入 口 处,未设置人体 导除 静电装置。
127. 罐区、生产装置、 建筑 物等 防 雷 、 防 静电接 地 不 符合 要求, 防 雷 、 防 静
电接 地 未进行定期检 测 。
128. 用电设 备 和电气 线 路 的 周 围 没有 留 有 足够 的安全 通 道和工作空间,或 堆
放 易燃、易爆和 腐蚀性 物品。
129. 火灾 爆炸危险区域内电 缆 未采取 阻 燃措施,电 缆沟 防 窜 油汽、 防腐蚀 、
防 水措施不 落实 。
130. 液 化 烃 、 液氨 、 液氯 等易燃易爆、有 毒 有 害液 化气体的 充 装未使用 万向
节 管道 充 装系统。
131. 可燃 材 料 仓库配 电 箱 及开关设置在 仓库 内。
132. 两 端 阀 门 关闭 且因 外 界影响 可 能 造成 介质 压 力升 高的 液 化 烃 、 甲 B 、 乙
A 类液 体管道未采取 泄 压安全措施。
133. 储 罐的进出管道未采用 柔 性 连 接。罐区 防火 堤 有 孔洞 。
134. 防 爆电气设 备 设施 固 定 螺栓 未全 部 上 齐 。
135. 有可燃 液 体设 备 的 多层建筑 物或 构筑 物的 楼 板未采取 防 止可燃 液 体 泄 漏
至 下 层 的措施。
136. 散 发 比 空气 重 的 甲 类 气体、有爆炸危险 性 粉尘 或可燃 纤 维 的封闭 厂 房 未
采用不发生 火花 的 地面 。
137. 散 发有爆炸危险 性 粉尘 或可燃 纤 维 的场 所 未采取 防 止 粉尘 、 纤 维 扩散 、
飞扬 和 积聚 的措施。
138. 甲 、 乙 、 丙 类液 体 仓库 未设置 防 止 液 体 流散 的设施,遇 湿 会 发生燃 烧 爆
炸的物品 仓库 未采取 防 止水 浸渍 的措施。
139. 操作 室 、控制 室 、 厂 房 、 仓库 等 建筑 物安全 疏散 门 未 朝 外开启。
140. 设 备 、管道高 温 表 面 没有采取 防 护措施。
141. 管道物料及 流向 、标 识 不清。
142. 设 备 、容器等未有 效固 定, 直 接 浮 放 在 地面 上。
143. 带 式 输送机未设置 紧急 拉 绳停 机设施。
144. 电气 线 路 的电 缆 或 钢 管在穿 过墙 或 楼 板处的 孔洞 ,未采用 非 燃 烧 性材 料
封 堵 。
145. 盛 装 甲 、 乙类液 体的容器 放 在 室 外时未设 防 晒 降 温 设施。
146. 操作、巡检等 平台 、护 栏 、 楼梯 等有 缺损 或 腐蚀 严 重 。
147.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 国家 标准要求设置 双 重 电 源 供 电。
148. 爆炸危险场 所 未按 国家 标准安装使用 防 爆电气设 备 。
149. 电气设 备 未 落实防漏 电 触 电的安全措施,接 地 线敷 设不规 范 。
150. 配 电 室 未 落实防小 动物进入的措施。
(三)仪表专业(23 条)
151. 涉 及可燃和有 毒 气体 泄 漏 场 所 未按 国家 标准安装 泄 漏 检 测 报警仪。
152. 未编制可燃、有 毒 气体检 测 器检 测点 分 布图 。
153. 可燃、有 毒 气体报警仪未按规定 周 期进行 校 准和检定。
154. 可燃、有 毒 气体检 测 报警仪 一级 、 二 级 报警 值 设定 错误 。
155. 可燃和有 毒 气体检 测 报警仪不 具 有 就 地声光 报警 功 能 。
156. 固 定 式 可燃和有 毒 气体检 测 报警仪检 测 报警 信 号没有发送 至 有操作人员
常 驻 的控制 室 、现场操作 室 。
157. 可燃气体和有 毒 气体报警系统未设置 UP S 电 源 。
158. 爆炸危险场 所 的仪表、仪表 线 路 的 防 爆等 级 不 满足 区域 防 爆要求。
159. 机 柜 间 防小 动物、 防 静电、 防 尘 及电 缆 进出 口 防 水措施不 落实 。